关于“高蒙影视”平台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
关于“高蒙影视”平台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李旭反传销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 2026-03-25 17:23:09 李旭反传防骗团队,您身边的反传防骗顾问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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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高蒙影视”(GMYS)平台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,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已立案侦查。为全面收集证据,查清案件事实,切实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,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现对“高蒙影视”平台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登记对象
所有涉及在日照市东港区辖区内参与“高蒙影视”平台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案的未报案(登记)人。
二、登记内容
1、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;
2、参与人的资金流水明细(微信、支付宝、银行卡、虚拟币账号等),需包含每笔投入的本金,赎回的本金、利息和收益;
3、“高蒙影视”平台账号及与案件有关的相关凭证、收据、照片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、宣传资料等。
三、登记方式
请参与人自通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经侦大队(日照市东港区日照北路12号)进行登记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参与人及时、如实提供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;
2、参与人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场登记的,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(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);
3、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办案,请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,不信谣、不传谣,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。
4、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。
联系人:熊警官、王警官
0633-3664209
特此通告
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
2026年3月24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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